市议会 致辞 议会构成

议会构成

议员

地方议员是自治团体居民通过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,议员定数为7名,任期为4年。

议长/副议长

在议员中选出,任期为前、后半期各2年。议长代表市议会,统辖议会的事务等起到运营议会的核心作用,议长有故时副议长代行其职务。

委员会

为审查特别案件,必要时设置。(例:预算结算特别委员会、行政事务监查特别委员会、美军基地无偿让出及为支援国家支援城市的紧急对策特别委员会)

议会事务科长(5级:1人)

统辖议会的事务,指挥、监督所属职员。

专门议员(5级:1人, 6级:1人)

辅佐委员会的运营及议事的进行,制定与案件审查有关的检讨报告书和审查报告书。

议会事务科

专门负责处理议会的事务,为辅助议员们的会议活动,以议会事务科长为中心处理事务。